始终坚持中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日期:2022-08-12  发布人:党委统战部 

宗教与所处社会相适应,是世界各宗教生存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我国宗教健康传承的必然要求。无论本土宗教还是外来宗教,都要不断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充实时代内涵。中国是多种宗教并存的国家,既有本土宗教道教,也有中国化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这些中国的宗教在传承和传播过程中,在保持基本教义义理的条件下,始终与我国社会相适应,适应我国的社会环境、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从其经典文献中精炼、筛选出本宗教思想的精神与内核,与中华文化相融合,形成适应我国国情的宗教观念和思想、宗教感情或体验、宗教行为或活动、宗教组织和制度,坚持符合我国社会生活的传播方式、修持方式、礼仪规范和宗教艺术等,并深入到信教群众的生活之中,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宗教。特别是在当代,中国宗教始终坚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已成为我国宗教传承弘扬的根本方向。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对宗教问题认识上的深化和理论发展。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已经基本消失,宗教存在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从政治上讲我国宗教不再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利用的工具,而成为信教群众自办的事业。宗教界的爱国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成为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社会为发挥宗教的积极因素、抑制消极因素创造了有利条件,奠定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础,中国宗教走上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正确道路。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群众宗教信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始终坚持中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需要以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为基本政策,以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根本保障,以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为主要途径,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发展方向,切实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本文节选自:《人民日报》2022年08月11日15版。作者李德成,为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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